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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譽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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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譽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52
唉...好不要臉
人家錢是捐給災民的
不是捐給慈善團體當薪水的
慈善團體本來就應該是要分文不取,原封不動的轉交給災民
要不,就解散
沒有有這種團體都沒差,我可以寄錢到國外去
或是直接捐給日本留學生
總比被這種團體私吞好

有人說,有出勞力就要領薪水?
好吧,那大家工作都別做了,大家都去慈善團體當員工好了
不事生產,薪水爽爽領,大家說,好不好?
唉...做這種無恥行為還有這種臉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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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雖..破功
舊 2011-04-08, 08:57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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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譽謬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