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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20100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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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凡
無論是留職停薪或是直接fire都是沒錢領... 而且這有個問題是會跟之前的公司鬧的很不愉快, 她在這公司已經做了十年, 她應徵下個工作不可能不填這項(要不然十年沒工作?), 那新的公司在不是通盤了解她的狀況下(也應該不會單聽一面之詞)對她來說還是不好.

要等到水落石出而且是在要先付出"時間"與"律師費"之後才有的拿.

所以我才講說如果這樣搞的話兩夫妻是要等著喝西北風膩.

刑事不一定需要律師
只要收集證據
交給檢察官
接下來就看檢察官吃不吃案了

現在很多檢察官都是女人
這種案子相信他們很樂意出頭

只要刑事告得成
事實很明確
不會纏訟太久的
接下來就可以告民事了

不懂的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舊 2011-03-13, 07:43 PM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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