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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引用:
作者慕凡
算啦..

你回文的這位我最近看到第三位很明顯的故意搞到自己沒台階下的.

這個還算比較直接乾脆就是沒台階下以後硬幹.

另外兩位有什麼意圖..

嘖嘖..

我是希望之後沒人上當. 不然我看會搞很麻煩.


告來告去嗎

話說我那件case~對方誠意和解到找律師寫訴狀寄法院告我了
代班檢察官還問,你們不是要談和解,怎麼又來一張
這是怎麼回事!?這麼愛告

我只能說:
有找律師後果然比較厲害
這個世界果然是靠金錢和智慧再運作,沒錢沒資源的即變你是對的也
可能會變錯的,我以大家用字一定要小心,法院生意真的超好
舊 2011-03-12, 11:29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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