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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vere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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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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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8388
個人反對
侵犯個人自由權利
不繫安全帶.妨礙到誰了

愛繫不繫只能用教育
不能訂罰則

不愛惜生命也是個人自由.
否則自殺也要罰款了!
在家穿太少.會感冒.
也要罰.

什麼又什麼....國家要錢的藉口!


有本事你就都不要出事最好,
當你不幸出車禍時, 請不要叫救護車, 受傷就醫的費用也請全部自費, 別用到健保.

你跟那些颱風天硬要去登山, 然後再受困被就難直升機載回來的人, 有什麼不同?
舊 2011-03-11, 06:54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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