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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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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引用:
作者William
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permalink.php?story_fbid=195515343802521&id=100000321706172

嗯∼

如果一位是利用直銷話題操作人氣

那另一位就是利用話題人物操作自己的人氣


humm..

其實就我在寫東西的經歷中, 久而久之, 所感覺到的其中一件事情就是.

如果要回九把刀這樣的文章.

用列點法(1, 2, 3點 etc etc..)其實是算偷懶的行為.. 因為列點法要比撰出貼題, 要領, 且合邏輯來的文章簡單許多.

用列點法很多時候反而對觀文者來說有不好的效應. 也就是看不出撰文者有用心在寫. 或是撰文者其實撰文能力並不好.

我個人看法啦.
舊 2011-03-10, 01:5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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