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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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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n_akemi
我是這麼認為的...
畢竟事後再來要求別人主持正義,不如事前自己多作確認。

像我買東西就會一再確認產品差異,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我會問單顆16元的原因,也會問為什麼比別人貴這麼多?

如果認可店家的說辭,我也會想辦法從其他方面自行估算總價。
若意屬該家手工與圖形配置,我會再三叮囑預算或告知確認總價後須先徵求開工同意。
要是在過程中沒能達成共識,我寧可找別家作,就算價錢比較貴也無妨。

事情確認清楚是應該的,但她一開始以"單顆"報價,就成了一般商品交易事實的罩門,不可能以藝術品認定,相信沒人畫作以水彩用量在計費的吧?

你的知名畫家舉例也不恰當,因為前提是"知名畫家",但很明顯她不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傢伙漫天開價當然是會被當瘋子

所以這只是一個單純的商品交易,且店家以過高價格匡騙消費者,而且合約是不能單方面修改的,既然"事後"填寫價格,這個合約已經無效了...
舊 2011-03-10, 02:02 A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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