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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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6112607
會燒出這個大洞,其實不能真的全怪市政府,因為安檢有過,不代表不會發生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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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有照規定與法條來檢查與執行的話啦...
問題是...小弟十分存疑的就是了~~~
原則上,法規定的是最低限度,只能高不能低。
但民眾是不見棺材不掉淚,能不花就不花,寧願把錢拿去塞別的地方。
假設今天該店合法登記為應有之營業項目,則建築、電氣、消防安檢層級差了很多。
若檢查者依法執行,皆要求業者須符合所有項目,則那點東西根本燒不起來...
就算燒起來也不會延燒,結果是...冒點黑煙就了事。
也不會有泡棉一下就燒起來,滴到哪裡燒哪裡的目擊者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