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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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ueng
這是我從朱學恆那邊看來的,基本上這些老外都是這樣,他們叫越大聲,我們反應越大,他們下次就叫更大聲,淡淡的回應他們就好,取消赴歐免簽對我們一般老百姓沒差,可能對那些下單6百多台CT-200H的人才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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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 1948 年八月才開始動手 1949 年才開始執行,1945 年 5 月個屁。然後 Nuremburg 大審不是 1945/11 ~1946/10?況且美軍當時也講說基本法跟戰犯無關。最後一個被吊死是 1951。
廢死運動上,德國才不是關鍵火車頭... 有趣的是記得沒錯英文書上寫說第一次取消死刑的國家是中國

(也不是完全取消啦,是一定要皇帝批准才能執行。一直到後來發生叛亂才結束這段沒執行死刑的十幾年。不過我怎麼從來沒印象讀過中文的書上這樣寫

)
開始正式有廢死運動的書籍和資料是義大利。Grand Duke of Tuscany 也決定 18 世紀末廢除死刑。緊接著 19 世紀初期到中期越來越多國家以及美國有些州(Michigan、Wisconson)也決定廢除死刑。
這些廢死國家(州)喊的很高興,其實剛開始執行時該國人民所有都反對的非常厲害。甚至很多國家廢死後二、三十年還是會發生超過一半的人民支持修法改回死刑。但是大多都沒有修改回來。
理由是大多數支持死刑的民眾都是所謂的非理性死刑支持者。他們提出的想法和理論並不能站的住腳。(舉例來講加拿大剛廢除死刑後,一級謀殺犯罪率多出一倍,被支持死刑的人一直拿出來講話。執政黨和反對黨基本上沒什麼在管這些人,因為他們詢問法官的結果,法官是說:相同的罪行和證據,現在他們比較敢判一級謀殺,因為不必考慮生死問題。)加上這些人其實也一直誤解廢死運動中講求的人權問題以及很多論點。(我不是講台灣的廢死團體∼基本上那群人是非理性的廢死支持者。他們講的話可以自動遺忘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