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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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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上法院就上法院,一堆人以為上法院法官一定判商家贏,法官還是會以實際行情來判的。
今天要是我就不付錢讓商家來告我,誰怕誰,反正最多就那四萬加訴訟費,老闆有時間來
告我我也有時間陪。
舊 2011-03-04, 04:53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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