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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新聞] 手機貼水鑽, 被宰44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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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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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引用:
作者
n_akemi
這條其實並沒有說定作人可以不支付報酬,只有說可以解除契約,並且應賠償相當之損害。
如果是建築物或類似工作物進行重大修繕,只能請求相當減少報酬。
損害賠償至少不用44000,只要付相對合理的價錢∼
2011-03-02, 09:36 AM #
41
wil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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