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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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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引用:
作者ㄧ本道
他應該先別離開現場,然後打電話請友人來攝影
他當場一顆一顆拆下來,如果沒有2755顆的話就告對方詐欺


如果有2755顆勒…認賠了事? 水鑽幾顆向來就不是問題

話說商品報價可以先叫消費者簽名,等施工完再填價錢?

一般不是要估價報酬之概數,然後再施工吧…

房子裝潢、汽車維修不都是先報價,簽名後再維修

這算承攬嗎?

第 506 條(實際報酬超過預估概數甚鉅時之處理)
訂立契約時,僅估計報酬之概數者,如其報酬,因非可歸責於定作人之事
由,超過概數甚鉅者,定作人得於工作進行中或完成後,解除契約。
前項情形,工作如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或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
修繕者,定作人僅得請求相當減少報酬,如工作物尚未完成者,定作人得
通知承攬人停止工作,並得解除契約。
定作人依前二項之規定解除契約時,對於承攬人,應賠償相當之損害。
舊 2011-03-01, 01:3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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