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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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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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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nxpdow
我賣個東西給別人,他東西收到後,經過了六天突然跟我說
東西是壞的,他要退貨,他說法律規定七天內,買家可以無條件
退貨,可是我了解的情況是,商家或企業經營者才有這項規定
我只是一個普通的賣家,而且賣的是二手品,也要遵守此規定嗎?
我當然不是賣壞的東西給他,我在出貨前確定是好的
只是他拿到後六天後才跟我說東西是壞的,這樣我一定要退給他嗎?
有打電話問消基會,消基會說他們只接受書面,不接受詢問
有這麼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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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賣給站上的網友嗎?
一般買賣物品,大概也不用到六天就可以知道東西是否有問題
賣方賣東西之前,最好先說明清楚
一般有的人是提供個人七天保固
以買方的立場來說,買的東西卻沒多久就有問題,大部分的人還是會跟賣方反映&退貨
因為東西是好是壞,還是賣方的東西原本就有問題,或是買方使用不當而造成
這都很難界定&釐清
安心一點的話,還是提供個人保固,免得哪一天又有買你東西的人來跟你"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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