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引用:
|
作者keuuu
這樣才對
要是我也是會給1~2成給好心人,如果他堅持要3成,我也很接受
看到之前吵翻天的3成事件就不爽,合乎法律,合情合理,有啥好吵
失主有道德,善心人也有道德,皆大歡喜
(貧婦事件,事實上婦人小康)
(學姊學妹事件)
↑之前各大討論區都吵翻天
我只能說這些失主沒事鬧這麼大本身就沒啥水準了,一個是六千,一個是一萬二(有這麼誇張?)
|
要我三成酬金我也很樂意給
我還會一路鞠躬送他出警局
之前的貧婦事件,根本就是小氣巴拉一枚
這裡也很多人也拿一介不取做標準,痛批事件中的女大生
哪天輪到自己當了失主,又是怎樣的標準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