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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20100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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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藏地旅人
如果如此,那為何不把勞基法修正案送行政院會議,再利用媒體塑造非修法不可的與論壓力,讓立法院非三讀不可。

而不是現在勞委會只會打形象廣 告,卻每每幫資方當打手。碰到勞方困境,老是用「道德勸說」「公開喊話」這種不痛不癢的手段。

要認清,現在這些企業最好敢喊他們要搬到大陸。有膽就真的搬過去看看。那邊民風與政府比這軟趴趴的政府可是不同的。

另外一點
勞基法雖然有個"勞"字
不見得就是只有勞委會可以提案修正
提案修正的程序祥情如何我不知道
但和別的部會協調是一定要的
別的部會只要一句話:會損害經濟發展
大概就吵不完了
舊 2011-02-16, 03:1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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