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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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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62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澎湖•馬公
文章: 332
認真查了一下台北捷運規則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捷運範圍:
(一)違反法令、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本須知各項規定。

穿著內褲出門應該就是違反善良社會風俗了吧
捷運站怎麼沒有管呢

而且捷運站不是連面交都要管了
這種商業活動怎麼反而不禁止呢

不過我喜歡...........

改天會不會有大叔打赤膊被勸阻
大叔就要抗議了
只准美眉脫褲子
不准大叔脫上衣
     
      
舊 2011-02-16, 01:07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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