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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的新聞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10215/4190722.html雲林縣虎尾鎮,有一名小五女童很愛畫畫,但是爸爸失業很久/url][,沒錢給女童買畫具,女童在書局偷了水彩,被逮進警局,女童父親趕到警局時非常心疼,父女相擁而泣。雲林縣虎尾鎮這家書局,11日出現了一名女童,在身上夾帶將近900原的文具,包括了調色盤、畫紙、彩筆、水彩等,都是畫畫用的。

店家通知警方帶人,女童供稱很喜歡畫畫可是沒錢買,才會下手偷,沒手機的爸爸接獲通知,慌忙趕到派出所。

原來單親父親曾受重傷,失業好幾個月最近才到醫院做清潔工,他非常自責沒辦法給女兒溫飽的生活父女的遭遇,連警方也同情,派出所所長掏錢買下文具送給女童,案件移送到法院,法官也解囊濟助,送給這對父女寒冬中的溫暖。(民視新聞鄭孝欽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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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才小五的女童,
我知道"偷"是不好的..
但真的有必要報到""警察""那去嗎?
不管會不會留案底,我相信對孩子的心理
一定有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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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舊 2011-02-15, 06:4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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