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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路的「村祥貿易」是家會坑人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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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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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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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inousdeity
1st.最大的問題,刑事追訴過程中的"證據"必須符合訊問程序
樓主跟店家之間的糾紛是屬於民事...風馬牛不相干
2nd.然後....樓主事與店家對話之間的兩造之一,這不是竊聽,
對談話內容錄音並不會有妨害秘密的問題...
所以...這個問題真的是............
沒有遇過相關的情況,所以並不了解還有刑事與民事的差異。
想再請教,是否錄音內容的對話是兩造之一,就不會有竊聽的問題,還是錄音的場所也有關係呢?像樓主錄音是在店家,那裡屬於不特定人士可以出入的場所,那麼如果帶錄音設備在身上,而錄音地點是在對方家裡,而錄音內容也只有與對方的談話,那麼錄音是否會有妨害秘密的問題?謝謝。
2011-02-06, 04:46 PM #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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