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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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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s .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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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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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yf640127
前面的還解釋自己不是恐嚇
是說希望看到我被村祥老闆「在法庭上」修理的樣子

這位bass大可是擺明了說自己是在恐嚇囉
這和前面那位夢遊(不知道醒來沒)的朋友的情況可能不一樣喔

我過年閑著沒事,保留一下法律追訴權好了
提醒bass大,網路說話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喔!
你自己都說是恐嚇了,那我只好認定你就是恐嚇囉

除非你也說你在夢遊
那我可以原諒你喔

還有
我只講一次
我已經去申訴了
官方處理事情是需要時間的
輸贏我是不知道啦
但是我相信村祥老闆不會站在「理」字的一邊
公道自在人心

那些想看熱鬧的朋友,先好好過年
過年期間政府也在放假,是不會有新進度的
至於通報,我看免了,因為我有收到公文的副本,所以村祥老闆已經收到公文了

最後祝大家新年快樂囉


我又不是沒上過法院,有本事你就去告,
到時我會在偵查庭看你怎麼被檢察官"拷洗"修理.
前提是你能用我發表的言論報案成功才可以,
說不定連警察都先"拷洗"你一翻.
跟你道歉?胚~你哪根蔥啊?要不要我把你其他論壇的原始帳號貼出來才知道要跟誰道歉阿?
保留法律追訴權??多讀點書好不好....趕快去報案,不要到時才來說追訴期過了.
最好連報案三聯單都貼上來,不要跟陽光走路一樣到最後也是嘴砲一場.
舊 2011-02-05, 05:15 PM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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