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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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跑我就會跑
跑不了 就算要面對法律制裁
我也會開槍
江湖事江湖了
法庭事法律了
但我不會要法官
照江湖的標準判案
法律本身應該是公平的
在壞人面前 在好人面前
都有同樣的判斷準則
這才是司法應該捍衛的價值
很多人會說
法律不保護好人
但 在正常 沒有任何黑手介入 的法律規則下
一個壞人 朝著你開一槍 至少10年以上
但一個好人 為了保護自己 開了一槍 是三年
你要說法律沒有保護好人??
如果當壞人真的那麼爽
怎麼不考慮去當壞人??
連警察對手無寸鐵的罪犯開槍
都必須要受到司法檢視了
更何況是兩個相衝突的人民
不要忘了 明明知道槍子無眼
開槍下去能打中哪裡 一般人掌控不了
但還是選擇開下去了
這跟對方拿槍對著你時 有多大差別??
沒有相當的理由 要說服法官 殺人無罪
你覺得有可能嗎
世界上不可能什麼事情都沒有代價!!
而且更奇怪的是
槍在別人手上時 人會想跑
但槍在自己手上時 卻變成跑不掉了??
看到槍的時候 有辦法去把槍奪下來
把槍指著別人時 卻又說自己腦子裡沒有想那麼多 只能開槍救自己??
每個選擇都有代價
開槍打死一個手無寸鐵的人
代價就是三年
而我們能做的選擇
就是在三年以及可能跑不掉之間
去衡量
贏者全拿??
法律又不是大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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