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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ric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8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沒有人要民眾去信任這樣的司法
而是 至少要知道 為什麼 會有這種判決
法官究竟是真的違法 還是有更多法理上的考量
民眾從也沒有真的審思過
只是習慣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如果那些法官檢察官律師都真的那麼爛
那為什麼不把監獄裡面的人通通放出來
然後把勝訴的人都抓回去

難怪會有廢死團體啊
因為法官都很爛 都不可信 都不食人間煙火
殺人的都逼不得已 都是冤枉的 都是為了保護自己
這樣說 合理嗎??



真正合格的法官
就算同情當事人
還是不能為他打開這方便之門
因為這方便之門 被濫用之後 可能成為地獄之門

多少無良律師在幫犯罪者找這種方便啊
更多民眾還贊成這種方便呢

你以為 你每次都能搶到槍嗎??


搶不到能怎辦? 呆呆被打死喔?
還是這種情況下我該打電話給法官問清楚這人會不會開槍才做決定要不要自衛?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法官都不食人間煙火啦
但是判這個生命受極端威脅情況之下 奪槍自衛的人三年
的確是很瞎

還有人說奪完槍就跑 你跑的贏嗎? 轉身把背後留給對手?! 女伴怎麼辦? 留在那給歹徒隨便處置?!
還有人說奪完槍應該把槍丟了 徒手跟歹徒格鬥(因為怕被判防衛過當)?!
恩? 你以為格鬥跟打KOF一樣喔? 這麼有把握! 有跟真人對戰過嗎? 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阿!

我相信該法官是同情當事人的 但是這當事人指的是持槍惡匪
你知道要有多精良的訓練 近身格鬥等級要高對方多少 才能在這種險惡的情況下不傷及對方?!
奪完槍口頭警告 不聽 歹徒繼續上來扭打
這時作為一個守法的台灣人
我們要寧願冒著槍被奪回 自己死 順便賠上女友的風險 也不能傷及歹徒一根寒毛! 因為只有偉大的法官才能判人生死阿!
身為死老百姓只能有捨己為人的慈悲心阿!!!!

為了怕開方便之門 所以今天我把一個正當防衛的人判成防衛過當
社會就和諧了 再也沒有人死於槍下了
我是為社會做出重大貢獻阿!!!!! 這是法界的創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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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當?! 不能設身處地的去理解當時情況的凶險 以高乎正常人的能力標準來要求當事人的行為
當然怎麼看都過當!
不是不食人間煙火是啥?
還是因為每次KOF都挑贏 就自以為自己很行 自己遇到這種狀況還能保全歹徒毫髮無傷?
還是法官是特種部隊退伍的 真的這麼行???
     
      
舊 2011-02-04, 04:59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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