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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S 41,尼泊爾士兵單挑四十色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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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ric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8
奪槍自衛不過幾秒內的事情
法官卻要開庭審這麼久
還說啥情況已受控制 沒有必要"誤觸板機"
要是甚麼都能閃電明白狀況 馬上做出正確決定
付這些法官"月薪"才是真的"沒有必要"
2011-02-04, 02:2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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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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