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2012
那個法官判的很對阿,一對一,畫面會說話,奪槍->已經拉開距離5公尺以上->控制局面->爆頭,這不是防衛過當這是什麼?如果是兩人糾纏在一起,混亂的情況爆頭那判法就不一樣了,別學那些土共糞青好嗎?台灣的法院的確不是很好,但還沒到無藥可救的地步.
就你舉的例子,三年真的算少了,那已經到自衛殺人與謀殺之間的模糊地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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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一個很有名的案例
萬聖節一個日本留學生扮鬼去要糖果,開門的老先生被嚇到拿槍指著他喊: freeze!
留學生剛到美國,英文還不太好,沒聽懂老先生的話,繼續亂動,結果老先生直接一槍爆頭
最後老先生被判無罪
台灣的自衛根本是在保護壞人的,自衛還要坐牢,那不是表示遇到壞人,就是要乖乖讓他姦***擄掠?
我一個人好好的憑什麼要我受到生命財產的威脅?敢*****擄掠被奪槍被爆頭也是剛好而已.....
學學美國吧,不要只會站在加害者的立場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