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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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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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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012
那個法官判的很對阿,一對一,畫面會說話,奪槍->已經拉開距離5公尺以上->控制局面->爆頭,這不是防衛過當這是什麼?如果是兩人糾纏在一起,混亂的情況爆頭那判法就不一樣了,別學那些土共糞青好嗎?台灣的法院的確不是很好,但還沒到無藥可救的地步.

就你舉的例子,三年真的算少了,那已經到自衛殺人與謀殺之間的模糊地帶了.

我覺的你很無聊,
要別人舉例,真有人舉了例子你又在挑毛病,
大家都不是當事人,
更何況現場可能非常緊張危急,豈是事後諸葛輕描淡寫就能體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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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02-03, 12:39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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