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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S 41,尼泊爾士兵單挑四十色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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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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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引用:
作者
2012
這位朋友就說的很對,看得出來是懂法的.
所以才說是讀死書.
當一個人拿槍抵著我的頭, 我第一時間就是掛了那個人, 還管它槍是真是假?
而法官想的就是那把槍是假的, 對我的生命沒有威脅, 所以我殺人是防衛過當.
你們這些"懂法" 的人的思考模式就是一副局外人的樣子,
講出來的東西跟屁沒兩樣.
要我舉例嗎? 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n 年前遇到一個醉漢找麻煩,
就是怕先動手揍他會犯法, 結果被他劃了一道傷口,
我後悔到現在, 當初應該第一時間就讓他躺平的.
2011-02-02, 10:2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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