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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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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MrHermes
這種殺人暴行在台灣會遭到人權團體譴責.
最後還要開記者會向大眾致歉: 對不起我不該殺人, 我做了最壞的示範!


我從來沒看過這種記者會,
(就是譴責在抵抗暴力時殺死歹徒的)
你可以舉例一下嗎?
不然我覺得你是在亂酸你不喜歡的團體而已.
舊 2011-02-02, 04:5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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