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irmware
當時遭判8年六個月,只是才關四年許榮洲假釋出獄後,卻又再犯案,性侵兩名五歲女童
但就連許榮洲自己也說,怕自己出來,還會再犯罪
許榮洲凌虐手法,很殘忍,用竹竿,用尖物,刺傷女童下體
這就是該死的台灣司法呀該死的判決呀
另外軍法本來就黑箱作業, 這件事情讓我更加討厭國軍這種沒有社會謀生能力極度廢物的國家米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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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當贊同你所說的米蟲說,當初我也覺得為啥這種米蟲一堆的制度可以流傳這麼久
一堆吃我繳稅的人,做一堆狗屁倒灶的事情,我真不明白我繳這麼多稅,為啥要忍受這樣一批人,可以把這些星星處理一下嗎?繳稅買武器建設國防建設國家我都沒有意見,但是錢花在這些人身上我就很不爽。
我想當過兵的一定都知道,當初這案件發生,一定一堆官急著破案,所以強力施壓下屬交出結果,下面的人用一般應付長官的方式去處理案件,把一個人隨便推上斷頭台,想說人死一了白了 死無對證,沒想到15年後爆了,太好了,今天順便把這些人處理一下,反正這些人退休金這麼多,砍一砍節省國家預算,要不然把這些錢給江家人賠償撫卹我都覺得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