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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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開外掛
很諷刺,先喊殺,然後搞錯了........
還好不是真殺....
遊民被罵了好幾頁.........orz
國內的人很愛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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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普通人這麼搞,連執法人員也會擺這種烏龍,請問一下在司法系統達到一定品質之前,要人民如何自處啊  ....
以下引自 中時電子報....
引用:
今日晚報 2007.07.09
北市松山警分局擺烏龍 錯將裝潢工人當竊嫌
中央社
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公佈一起辦公大樓竊案的追緝錄影帶,請全民一起緝凶,未料踢到鐵板,所公布的畫面中的三名裝潢工人今天到分局哭訴陳情,指稱他們並未行竊,確實是到大樓施工。警方今天查證後,發現確實有他們的施工紀錄。分局長黃嘉祿出面公開道歉,並表示願意負起行政責任。
松山警察分局長黃嘉祿在廖姓裝潢工人前往抗議時,還致贈水果禮盒表示歉意,但當事人拒收表達內心的憤慨。當事人並且強烈要求「分局長下台!」
黃嘉祿表示,「如果該我下台,我會下台。」他並且表示,對於這一件竊盜案件沒有全面查證,因此,代表松山警察分局致歉,同時負起行政責任。
裝潢玻璃公司的工人廖庚仁今天帶著兩個兒子到松山警分局討公道,他大聲抗議警方公佈的涉嫌偷竊的畫面,根本是他與兒子正在施工的畫面,卻被警方誣指行竊。他情緒激動頻頻喊冤,要求警方要幫他澄清。
廖庚仁激動的說,電視大肆播出畫面說他是竊嫌,究竟有什麼理由說他是竊嫌?他強調,「正正當當作生意裝玻璃,交錢給裝玻璃的師傅,卻被誣指是分贓。」他們是在裝潢,絕沒偷東西。
有竊賊專挑週末入侵辦公大樓,警方依據報案者公司所在的大樓監視畫面,認定是裝潢工人行竊。結果,查證後發現,在電梯裡面的錄影帶,所謂「行竊工具」其實是裝潢器材,電梯裡拿錢是發工資給裝潢工人,不是分贓。
snipp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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