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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引用:
作者walkunder
這樣的結果,其實有可能會變化跟廢死是一樣的結果。

沒有人想莫名其妙的死,每一件案子或多或少都有不確定因素,只要嫌疑犯持續否認,就鐵定不會判死刑,因為這些法務人員也不想搞到自己也跟著槍決。碰到棘手案件,沒人想承辦,抽絲剝繭,大概就是變這樣。

有一天真的有法務人員這樣被槍斃了,大概全臺灣就沒人想做這樣的工作了,死亡率搞不好還比高樓洗窗戶還高。


.....所以要依照證據來辦案, CSI CSI CSI
法律要講求證據,證據,證據,否認在證據面前是沒用的
問題在證據的取得,我們是不是不夠專業,或者是過於草率
沒有證據,殺人犯被判無罪也是對的,因為你沒證據
但是如果證據是假造的,那司法人員就是該死
如果證據可以假造,可以忽視對疑犯有利的證據,那人人都要自危,因為你不知道會不會明天就有人上門抓你,這就是此案的重點.

引用:
作者iDemon
傳說中的廢話
寄望那群傢伙主動自覺、純脆是對牛彈琴

當年鬧得歡、現在拉清單
該罰的罰、該關的關、該抄家的趕快抄家
別讓他們脫產了

讓手握權力的人知道:沒有人可以永遠支手遮天


全部都已經過了追訴期,我很奇怪的是為什麼公務人員逞戒法追訴期只有10年?知法犯法玩法 Zzzzz
舊 2011-01-30, 03:09 PM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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