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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0
文章: 595
引用:
作者iDemon
對於冤獄造成的死刑

當作沒看到的行為…對我來說也同樣噁心


我認為是"更"噁心

二分法才是最大的罪過
當制度有問題, 讓無罪的人被槍決, 有罪的人不槍決, 我們該思考的是制度如何修改, 不要讓支持速審速決的人被說是亂殺, 反對誤殺的人能得到公平完善的審判制度

看看網上的回應就知道, 這個社會就是如此二分法, 支持死刑和廢死, 這是江國慶事件的重點嗎? 江是否得到公開公平的審判? 案件的證據是否完全吻合無疑慮? 這些答案都是否, 一個充滿疑問的判決, 怎麼可以迅速槍決嫌疑犯來結案?

台灣一年有多少被判決死刑的人? 其中有多少備受抨擊, 少之又少吧, 為何總有人面對有疑慮的審判可以支持速審速決? 對於別人的發聲就抹黑為廢死? 因為寃案不會發生在自己頭上?
舊 2011-01-30, 11:38 A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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