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龜山苦窯當大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龜山苦窯
文章: 2
引用:
作者Totenkopf
試想一下,如果您或您的親朋好友處在當年江國慶先生的狀況,遇到這種冤案、假案、錯案,您會希望被拉去刑場幾槍之後被結束生命呢?還是希望被判終生監禁永遠不准假釋,但是十多年後平反還可以活生生出來重見天日?

死刑跟不准假釋的無期徒刑同樣可以達成把重大罪犯與社會永久隔離的目的,但差別在於死刑是完全沒辦法挽回的,你願意放心把我們的生死大權放給這個很可能會有意無意犯錯的政府情治司法機關嗎?

廢死當然先要有配套,就算現在沒廢死,我也覺得應該改進徒刑的執行與假釋制度了,早該把那些殺人的、喪心病狂的、性侵的、重大犯罪的壞蛋,與我們正常社會做更長期甚至永久的隔離,實在不該輕易把他們放出來,人權應該是用來保障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正常人的


當然,沒有人是想死的

但活在別人的指指點點底下
舊 2011-01-29, 02:06 PM #8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龜山苦窯當大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