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ndy1106 >>.
1.其實公車已經載完乘客並已經行駛中,實在不宜再超車
寧願在後頭等一下,也不要在公車與快車道的車陣中當夾心餅乾
2.如果被逼的不得不超越行駛中的公車
也不要在超車後馬上切到公車正前方去,這明擺著讓公車撞的危險
應與快車道的車輛保持相同的速度繼續往前
等掌握前面路況並與後車拉開距離後再緩合一點地導入機、慢車道
3.騎著肉包鐵不要太相信路權觀念啥的,如果當下哪邊比較安全
就快閃進去不要猶豫,路權是給能提供基本保護的車子用的
命都沒了講路權都是空話
不幸的騎士就是想快切回自己的路權,卻碰巧遇上個違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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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很難說,以公車跟機車的速度落差來看,尤其是公車剛起步,
說不定機車開始超車前,公車都還是靜止狀態。
2.這倒是,超車後不要馬上回到原車道。
3.意外就是意料之外,如果真的都能如自己所預測,世界上就不會有
意外這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