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ecod
看完感覺機車沒有騎很快啊
前面是在誤導嗎?把錯推給機車騎士
從汽車轉出來到機車撞上去,大約 只間隔2個車身(影片1分3秒處)
有騎過機車的都知道,在正常速限內這已經是非常難以反應的
除非天生反應靈敏or煞車性能非凡
而且那汽車有打方向燈告知別人他要轉出嗎?
從影片中看不清楚
一堆機車騎士喜歡騎在快慢車道間的白線上不是沒原因的
因為永遠不知道下一秒會從右邊衝出什麼東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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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我在誤導大家嗎?】
不知肇逃駕駛給我什麼好處,好讓我必須來誤導大家
又不是中指蕭的爹娘與某政論節目主持、名嘴
快當然是指【相對】來說,婦人當然沒有超過速限
超越公車並在沒確認路況的狀況下立即就切到外側車道,30 都算快了
騎士算是膽大的了
不算快的話小綿羊不會打滑,人也不會往生了
【把錯全推給機車?】
當然不是
我前面有說都是機車騎士的錯嗎?
轎車違停以及未注意後方來車,不是很明顯的嗎?
我只是不願把生命交給沒保障的路權觀念以及期待其他用路人都會注意、守法
而對婦人騎車方式有些看法罷了
1.其實公車已經載完乘客並已經行駛中,實在不宜再超車
寧願在後頭等一下,也不要在公車與快車道的車陣中當夾心餅乾
2.如果被逼的不得不超越行駛中的公車
也不要在超車後馬上切到公車正前方去,這明擺著讓公車撞的危險
應與快車道的車輛保持相同的速度繼續往前
等掌握前面路況並與後車拉開距離後再緩合一點地導入機、慢車道
3.騎著肉包鐵不要太相信路權觀念啥的,如果當下哪邊比較安全
就快閃進去不要猶豫,路權是給能提供基本保護的車子用的
命都沒了講路權都是空話
不幸的騎士就是想快切回自己的路權,卻碰巧遇上個違停的...
【只間隔2個車身?】
前面說過左下角陰影就是騎士,怎麼看都像是能停三部車,起碼四個車身的距離
比較奇怪的是,她這時都沒看到前面有輛轎車車頭在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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