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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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yf640127
我願意檢討我自己
但是這樣把錯全部歸給消費者是對的嗎
做生意將本求利
有句生意經說「賺錢賺三分利」,意思就是你要賺個3%、5%,那是生意人的合理利潤,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如果超過這個範圍,就有點太超過囉。
當然,如果覺得自己服務比較好的,也許在提升利潤到10%,那也就算了,今天村祥賣給我的商品,比起外面一般市價,是多出多少,不知大家有算過嗎?3350元的商品賣5000元,在假設其它店家都用成本價賣的情形下,是49%喔!這還不算暴利,那什麼是暴利?
各位朋友評評理,這是合理的利潤嗎?這種賺取暴利的店家,不該公開給大家知道,避免有人再被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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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講
每家店吃貨的能力不一樣,上游給的價錢就有差別。
我朋友早先在拍賣上面賣gunpla,他進貨500買600,
可是那些流量超大的店家就有辦法賣的比他的進貨價還低還可以賺錢。
你說我朋友是黑店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