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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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他當然可以講實話啊!賣5000又不違法...
比較有爭議的是服務費20% 1000元,但他可以要求你再花4000元買回該商品,因為沒有法律可以支持你退貨的要求,因為七天鑑賞期是在郵購電話網路等隔空交易時才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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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它的確可以不退貨給我,但是現在的事實是,他退貨給我是一個既成的事實,所以我們在消保官前面爭論的已經不再是「退貨」的問題,而是他的售價合不合理、還有應該收多少服務費的問題。
所以我大概估算一下,消保官「可能」會認為,賣5000元太貴了,如果村祥老闆的成本比較高,最高也只能貴20%,所以是3350 X 120%=4020,然後服務費20%太高了,只能收5%,如果以4020元作為服務費計算的基準,他只能收我4020 X 5%=201元
如果是這樣,我會付給它,因為我覺淂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