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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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gdsdd
你怎麼認定他是坑殺?
光是這兩個字你就很難站穩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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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脫節囉
我再幫你複習一下,昨天有位好心的網友有提供重要的判例喔!
http://www.pcdvd.com.tw/newreply.ph...ly&p=1082532945
買超貴了.要退錢
申訴案情:
施先生向通訊行購買一款手機並搭配電信公司門號,購買後才知價格不合理。經
調查各家同款手機及搭配同公司門號,價差上仟元以上有違合理、誠信原則。
處理結果:
經協調後,業者退費新台幣1,500元。
專業建議:
1、消保法第一章第三條第六項:促進商品或服務維持合理價格。
2、市場價位,雖為自由競爭,但亦有一定的空間,如差異太大超出一般市場波動
的範圍亦為不合理。
3、消費不妨多方詢價,並找信譽良好之商家交易。
但是邏輯上還是有一點不通,「坑」要怎麼定義呢,好像就是挖個洞給人家跳之類的意思吧!村祥老闆可以主張他是合理的開價阿,所以這部份我們到法庭上爭執吧!
另外,我前面有提過,我也可以到街上做問卷,說市價3350元的東西賣你5000元,你覺得是「坑人」還是「合理」,然後看看有幾成的人支持他,就可以證明一般大眾對「坑人」的定義,符不符合這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