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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路的「村祥貿易」是家會坑人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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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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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
moneytalk
那豈不認罪的是白痴
大家都打死不認就好了
是的 這條法規很特別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
不過 法律上也有 人證物證俱在 你抵死不招也沒用
法官一樣判你型
2011-01-18, 01:44 PM #
205
palmd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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