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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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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SUNGF
連戰等人也沒違法
此外不需要完美的人也可以指責中指蕭
但是邊擋救護車.邊指責中指蕭.這就厲害了.堪稱聞所未聞

有拿還不願意改的不罵,反而罵起有拿想改的人,才是堪稱聞所未聞

台灣民眾笨笨,容易被政客牽著鼻子走,如果邱委員覺得18%不公不義,那就支持廢除就好了,廢了管她有拿沒拿,不是一樣大家都沒得拿?

然後勒?拿了又沒犯法

再來拿中指蕭根本亂比喻一通

這樣說好了,今天甲反廢死;乙支持廢死

兩人心情不爽,在街上比賽殺人,甲殺了99人,乙殺了100人

因為甲反廢死,基於 "指責中指蕭的人不能擋救護車原理",所以反廢死的人不能免於死刑,於是甲被判死刑,然後乙可以免死,你覺得這樣合理?

多用用你的大腦想一想吧,不要被政客誤導了
     
      
舊 2011-01-14, 05:53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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