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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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neyen
我先前得到的訊息是
只要你持綠卡,就一定可以進美國
但是海關有權利可以沒收你的綠卡
不過你還是有權利可以在美國境內打官司,把綠卡拿回來ㄟ
不過這是美國人講的,台灣應該要以AIT說的為主吧@@"
PS:我不清楚包道格是否有權責可以代表美國發表這類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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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好了
綠卡有沒有效,輪不到持卡人決定
好比依親拿綠卡是法律所規定的方式之一
,但還是要美國政府公文同意,你符合條件可以取得綠卡,不代表你有綠卡,要美國政府同意發卡才算
相同的,你符合條件綠卡失效,美國政府沒有同意你的綠卡失效之前,你的綠卡狀態依然維持有效的狀態
很多人以為他是美國政府,可以直接越位代決,很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