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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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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60
引用:
作者marks
雖然打人就是不對
但被撞完又被臭幹一頓的人就是活該嗎?
在徒步區騎車又撞人的難道就沒有錯嗎?

都說打人就是不對

如果被撞完不打人,應該就不會被臭幹一頓了,不是嗎?

另在徒步區騎車當然不對,但是個人覺得應該尋求正當管道解決

而不是施以暴力私刑

且對肢障人士來說交通工具就是他們的雙腳

在"徒步區騎車"這個定義用在肢障人士身上不知是否恰當?

以上僅提供個人的想法
舊 2011-01-06, 10:56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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