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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地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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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地旅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羌塘。可可西里。阿爾金
文章: 112
引用:
作者aasine
遇到這種事,就算勞委會有罰,這種公司會在怕的嗎?
一次罰個三五萬,付給員工的加班費還超過這個錢勒,算一算被罰還划算多了

勞委會有種的話,就把罰款提高到100萬起跳
如果累犯的話就加倍罰,累犯一次就2倍,兩次就罰四倍
看看還有哪家公司敢這樣玩員工

不用這麼麻煩,只需要一紙行政命令,要求凡企業刊登求才資訊時,需一併刊登近5年勞動檢查與被處罰之資訊,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與方式規避,違反者依xxx法規處以連續罰鍰。相信就會嚇死一堆企業了。

資訊透明化,是對抗不良企業主的最好方式。
舊 2011-01-05, 05:06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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