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醬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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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我愛彰化不愛髒話
文章: 172
十年前有頒布新的勞基法... 許多公司就順應而生一個"調整權"
反正你工作做不完, 經主管許可可以報加班, 要加多久是你的事, 最後時數調整權在公司手上
而且調整過後, 根本就是虧大了... 這種情形賣場零售業最普遍

後來比較有良心的公司才又有加班時數轉補休... 可是休不休的到又是你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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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oooooooooooooo!
舊 2011-01-04, 07:20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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醬爆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