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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tp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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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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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凡
(以上恕刪)
警察: 這個撞球用手套?
chk : 不是不是不是!
警察: 這個拳擊手套?
chk: 不是拉吼!
警察: 這個吃手扒雞用的免洗手套?
chk:
警察: 這個..
chk: 幹你媽的我回家了. 當我沒來.
警察:

結果你被警察以侮辱公務員公署罪移送法辦。(有個傢伙不但辱罵警察,上法院還罵法官,結果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若被判六個月,易科罰金N萬(台大博士虐貓案,判6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36萬)

若被判六個月以上,準備小菊花變向日葵
     
      
舊 2011-01-03, 02:32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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