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ogeman
每個人的看法確實都不一樣,THE GOOD WIFE是我在所有美劇當中評價最高的,劇中人物的刻畫個個有血有肉,爾虞我詐、高潮迭起的劇情讓人嘆為觀止,編劇功力之高前所未見,但LIE TO ME則是評價最低的,並且最厭惡的一部,劇中Lightman刻意的渾身抖動,把自己搞的活像個痞子,以正常人的角度來看,根本應該送進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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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man,就是個痞子呀?!以”正常人”的角度來看,根本應該送進精神病院。沒錯呀?這不是角色在劇中刻意要表現出來的特徵嗎?(我倒是喜歡看這樣的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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