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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Movenda
其實喵一直想到一個問題
應該好多人都聽過

就是一對兄妹(或親戚啦)自小就失散,即是各有合法父母啦
大家都不知對方的存在
長大之後,遇上了,愛上了,再發生關係了
那麼,這合法嗎? 可以結婚嗎?撇除小孩有缺陷這個POINT的話那可以生小孩嗎?
是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合法也合理,還是不合法也不合理

之後~又會有甚麼後果呢?

如果不知道就沒辦法,但是一旦知道,婚姻就無效。
不過每個國家的法規都不同,有的國家不違法,有的國家不生就不違法,
而中港台應該都是不行的......
 
舊 2010-12-23, 02:15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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