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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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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所以
有群員工要養,就可以允許傷天害理的事情?
就可以允許那些****主每天在那邊吹噓自己產品?
然後事情爆了,再把事情推給****合作廠商

沒辦法,
即使是傷天害理,只要是不違法就拿他沒輒,
法律是保護有錢人/壞人的道理大家也不是不知道...
舊 2010-12-08, 10:47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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