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48顆子彈開槍的殺手,造成一死一重傷
姑且不論這個要申請低收入戶的人,怎麼拿到制式手槍
接受偵訊時,竟然知道要拒絕夜間偵訊?
還藉口說是殺錯人? ---> 日後開庭可以硬坳成誤傷,刑期最多十年?
真是太專業了!!
廢死&人權團體到時要不要再找御用律師來幫忙?
加上從學生時代就被那些道貌岸然的吠死&人犬團體叫獸洗腦的法官
日後再申請假釋,搞不好5年就可以出來 (繼續"誤殺"人?

)
殺了人,進修幾年就可以出來...道上兄弟沒在怕的
難怪社會愈來愈亂,治安愈來愈差
以後蓄意殺人都是唯一死刑的話,看還有沒有人要當殺手
廢死&人權團體! 踹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