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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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lenroy0414
其實這個害怕所帶來的潛意識動作 就有可能變成歧視 所以才有許多愛滋機構
不斷的宣導 希望更多的人能夠了解他們 因為自身有足夠的了解
我們就能對自身做更多的保護 也能夠知道他們更多的需求
而我們就能在尊重以及自我保護中 選擇一個自己能夠接受 也能夠平衡的點
雖然不能給予最大的尊重 但我想最基本的尊重 至少是我們可以給的
我想前面依些人包括我 所說的無知 並不是針對於 對愛滋病有一些了解
但是不瞭解甚麼程度會感染 所以會害怕顧忌的無知
(有可能我讓人覺得我說的無知是提反對理論的人就是無知 那我再次道歉)
而像B肝舉例的那位 我是覺得有點誇張了 因為他連正確的傳染途徑都不清楚
就直接抹煞別人的權益 就是我所謂的 (前面有點舉例錯誤) 應該是說
辯護律師話都還沒講 法官就直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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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也是最後一次回這篇...
我自己覺得你的表達/陳述, 都沒有 "直接回答" 發問者/質疑者的問題.
反而是MichaelLee(李麥克)回答得比較有邏輯性, 講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