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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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lenroy0414
這不就是個活生生的案例?
檢察官都還沒陳述 法官就直接判刑
所以政策才要制定保密
一項政策不是權位最高的人說的算 政策的建議與制定 需要經過許多專家學者的研究
來證實有必要這樣制定 才能有依據 才能認為是必須如此
我想許多人擔心的 這些專家也不是草包不食人間煙火 但為何還如此建議與制定
就是因為一些比例原則 他們不能做到大家都高興 只能選擇盡量平衡吧
所以我才會說 如果希望能有更完善的保護 一些態度是需要稍微轉變
當哪天有人研究跑統計出來 證實台灣有七十 八十百分比的人不會歧視愛滋病患者
愛滋病患者自身的尊嚴以及其他人對愛滋病患者的看法 相互的顯著性不高
那就會有愛滋病患者公開化的管制 以及相關的法條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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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是歧視, 而是 "害怕" 居多, 害怕被他感染呀 (我都知道感染途徑是平常狀況下發生機率蠻低的, 但還是有可能).
會有點擔心是正常的, 就類似住到凶宅, 靠人又不是我殺的, 但你要我住進去我還是會毛毛的...
保護自己是生物本能,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愛滋感染的途徑, 但
多少會有顧忌(至少我會), 就好比我舉凶宅的例子, 你總不能說害怕住進凶宅(等同於對感染者有點顧忌)就是 "無知" 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