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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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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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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lenroy0414
你會到處跟人發生關係嗎? 你不會 你覺得你中槍的機會有多大?
我先對號入座^^ 不過我不是要戰
蓄意(拿針頭插人)/(拿刀捅人) 非蓄意(輸血)/(被車撞死)
遇到想用愛滋針頭殺人的人/拿刀殺人的人 人無法控制自己遇到的人是不是想害人
因為輸血中獎/因為車禍意外死亡 意外也不是你能控制
你能控制的就是你自己 不去做危險的性行為/不飆車安全駕駛
中獎/意外事故死亡機率 相對變小
有點離題了 所以在你的認為下 這些你所認定的以中獎的危險族群的人 就應該被剝奪生存權利嗎? 或是生命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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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頭到尾都只想說 : 應該要有一些規範來保護 "正常人", 例如 : 至少要通知父母+配偶, 要是你認為通知至親的人也是錯誤, 那我輸了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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