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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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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E_VENS
想到最近那很大的新聞突然可以應用在這裡!!

弱勢團體要的是關心關懷~但是不能偏激跟偏袒!!!


所以我才會說 如果社會大眾都能很理性 我想愛滋病患也沒甚麼好隱藏
政策有洞 我想不是幾個人就可以改變 所以政策制定當然應該是以衡量輕重 為主
所以才有保護病患的法律 我前面也提到不可能每個都能自律以及控制意外
所以只能制定罰則來防範這些不自律的人
以衡量數量以及輕重 以及一些權利 目前政策就是只能做到這樣
以愛滋病患可能無意感染別人的機率 以及公開化愛滋病患之後會被社會排斥的機率
政策選擇保護愛滋病患為優先 但也不能就完全放任 所以得制定通報網路以及罰則

我想每個行業大概都有自己的一套流程 像是你舉例的CPR
依目前政策的實行 所以有相關的行業 會擬定一些保護措施
當然不可能完全避免 這也是相關行業的高風險
不過政策的輕重衡量就是如此
如果要讓社會更安全 我想第一個改變的就是我們自己的態度
第一行提到 如果社會有百分之九十的人 只是希望保護自己 而不會歧視
那愛滋也沒甚麼好隱瞞的 那自然可以做到更安全的防護 以及更好的控管
可是現在的社會沒辦法啊!!
 
舊 2010-11-10, 04:24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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